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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新县林业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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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工作需要,并经大新县人民政府同意,大新县林业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外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原则

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面向社会公开报名,统一面试、审查,择优聘用。

二、招聘人数

招聘人数为10人,聘用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岗位。

三、招聘条件

(一)基本条件

1.男女不限,18岁以上,35岁以下(即1983年6月20日至2000年6月20日出生,个别有特长、特别优秀的,条件可适当放宽);

2.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,林学类专业优先;

3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作风正派,无违法违纪行为;

4.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,服从工作安排,团结协作,吃苦耐劳;

5.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
6.具有崇左市户籍优先聘用。
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:
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、治安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;

2.曾被开除公职的;

3.受党纪、政纪处分,处分期未满的;

4.因违法、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。

四、招聘程序

(一)报名办法

1.报名时间:2018年6月20至6月30日(上午9:00—12:00,下午15:00—17:30)。

2.报名方式

①网上报名。网上报名请填写《报名表》及扫描相关证件材料发送至dxlyj@163.com;

②现场报名。报名地址:大新县林业局办公室,联系电话:0771-3622900。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。

3.报名材料:①本人近期1寸免冠相片2张;②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、户口簿等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,资格证书、获奖证书等材料;③填写《报名登记表》一式两份。

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,确保顺畅联系,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应聘本人承担。

(二)资格预审

我们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预审,认为符合条件的通知面试。所提供资料如发现有虚假情况将取消应聘资格。我们承诺对应聘者个人资料予以保密。

(三)面试

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林业局组织实施。面试主要测试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、职位匹配性、工作态度、应变能力、举止仪表等。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。

五、聘用及待遇

经面试和体检合格后予以聘用,试用期为一个月。期满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,不再聘用;试用期内表现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照《劳动法》、《劳动合同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。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或解除合同。合同实行一年一签。一年用工期满后,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,合格者予以续聘;不合格者,自行解除劳动用工关系,不再聘用。

聘用人员的待遇按规定执行。聘用期间,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(养老、医疗、工伤、生育、失业等),聘用人员出差补助标准与在职在编人员一致。

六、经费来源

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由县财政安排解决,按照大新县现行编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。

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新县林业局

2018年6月1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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